妹妹却联系上了顶流魏听斯,喜滋滋的在数个平台官宣他们好事将近。
原本,她会是光鲜的顶流妻子。
我则要被迫和傻子相伴,痛苦一生。
可是,妹妹招摇太过。
以至于,魏听斯的粉丝在他们结婚当晚,泼了她一瓶浓硫酸。
硫酸蚕食了她面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皮肤。
让二十岁的她,变成了面目可憎的怪物。
即便魏听斯拼命为她赚取整容手术的医疗费,她仍旧在怨恨和不甘中,走向了极端。
她嘴里嚷嚷着一报还一报,用尖刀戳瞎了魏听斯的眼。
事后又怕魏听斯追究,连夜逃回了娘家。
她在娘家日夜咒骂魏听斯害她不浅。
向来疼爱她的母亲,怕她压力太大,便将我骗回了家。
当时,陆席凌的傻病已经好了。
男人周到的替我拉开副驾的车门,满目柔情的目送我走进娘家。
妹妹在窗户旁目睹了一切,嫉恨的牙都要咬碎了。
她以前不知道,傻病,是可以好的。
她也不知道,陆席凌竟然是个身高直逼一米九的大帅哥。
她悔极了。
自己不开心,也不想让我好过。
所以,她用我的奖杯将我敲晕,用数据线缠紧了我的脖子。
我本来还想挣脱,但她却叫来了母亲。
「妈!搭把手啊!」
我被她们联手害死。
重生后,本想早早逃离。
可此刻,我看着妹妹眼中的志在必得,却又觉得,陪她玩玩也没什么不好。
难不成,这次,我还会输吗?
这一世,妹妹故意选了前世被毁容的日子,嫁给陆席凌。
陆家对她百依百顺,不仅找了豪华迎亲队,还专门找绣娘为她订做了一套嫁衣。
这些我前世不曾拥有的东西,让妹妹十分满意。
她挽着口水横流的陆席凌,美滋滋的上了婚车。
我却站在原地等了很久。
等到天都快黑了,才看见魏听斯驾驶着一辆黑色轿车,停在我面前。
没有彩礼。
没有嫁衣。
更没有迎亲队。
上车前,我最后看了一眼,母亲迫不及待关和的大门,默默叹气。
——这样的家,真是没有一点留恋的必要。